移民德國福利:德國退休和養老金制度
自從德國于1889年建立了第一個社會保障體系以來,公共退休保險一直是"現收現付",目前的德國退休養老金從目前尚未退休的保險費中支付。目前約有85%的勞動力參加了公共退休保險(gesetzlicheRentenversicherungGRV)。占公務員人數約9%的公務員有自己的養老金制度,自雇人員約占勞動力的9%,大部分是自我保險(但允許參加GRV)。
德國退休制度有三個支柱;1)政府運營的退休保險制度,2)私人公司計劃和3)私人個人退休投資。
在公共養老保險制度(也稱為法定養老保險),其中還包括幸存者和殘疾福利,一直占據主導地位。員工必須參與,每位員工根據年收入進行評估。保險費由雇主扣除,雇員支付一半,雇主支付一半。在2019年,保費是月工資總額的18.6%。這是根據西部的月收入最高為6,700歐元(每年80,400歐元)和東部的6,150歐元(每年73,800歐元)進行評估。退休現在通常從65歲加七個月開始,但到2029年逐漸增加到67歲。提前退休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開始-例如,如果一個人為該系統做出45年的貢獻,那么63歲。那些已經貢獻至少35年的人也可以提前退休,但收益會略有減少。相反,一個人可以在達到退休年齡后繼續工作。當退休決定終于發瘋時,這將帶來更多好處的效果。
到2025年,該計劃的捐款也將增加到約20%。沒有支付最低或最高金額。一個人符合資格的養老金總額,按國家養老金制度繳納年數,年齡和平均收入計算。
有關德國公共退休系統的英語信息,請訪問www.deutsche-rentenversicherung.de。
有關法定養老保險的其他詳細信息。退休規定的基本和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德國的法定養老保險。所有員工和一些自營職業者都受到法律的強制保險。此外,還有孩子養育時間的退休要求。
如果您在德國工作并繳納了超過60個月的供款,您將在達到德國官方退休年齡后獲得德國退休金。除了繳費型就業期外,還考慮了許多其他時期,包括:
育兒(直到三歲)
育兒期(直至10歲)
17歲以后的學校和大學
訓練期
疾病和失業的時間
時代照顧親戚
在上述某些時候,政府機構的強制性捐款將在德國支付給您,從而產生養老金索賠。其他時期對養老金計算有積極影響。
例如,如果您在德國生活的前三年(至少60個月)撫養兩個孩子,您無需在德國工作就可以享受德國養老金。
聲明:本文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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