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往昔,德國投資移民條件有什么不同?
新的移民德要求,投資者在德國創立一間企業,至少注冊資本是2萬5千美元。(新注冊公司能夠是一間單獨的企業,還可以是中國企業的分公司,即您在我國早已有企業期待到德國注冊分公司。)您的企業在德國正常運營3年,在您把業務流程擴展到國外的一起,也會得到德國永居簽證,即一般人們常說的居留證,能夠具有除大選和被選舉權之外的一切薪資福利。在得到居留證5年前,您就能夠申請加入德國國藉。
當注冊公司進行,企業主管就可使用一大筆注冊資本用以企業運行,例如付款辦公室房租及薪水等。
在您的德國企業創立后,能夠立刻申請辦理家中團圓,您及您的家庭主要成員能夠得到德國的工作簽證辦理,持此工作簽證辦理的申請者以及家中能夠列入德國的醫保和社會養老保險方案中;由于德國從中小學、初中到高校全是免費的,因此申請者全家人還可享有免費教育,即您的小孩能夠免費招聘面試上400多家德國大學。
根據德國《移民法》,申請者持有的商務簽證一般來說歷年換多次,2009年7月,德國常見的顯示屏的移民德根據,這意味著德國對外開放了外地人中華民族的融進,一起也代表德國認可自身是個移民國家。新移民德自二零零五年起效。您的企業只需取得成功運行3年前就能夠申請辦理德國的長期性工作簽證辦理,此簽證辦理沒有時間限定,不用再持續簽證辦理,有著此簽證辦理后就能夠在無論怎樣到德國一切地址居住,能夠隨意進出歐洲共同體,不必簽證辦理。
2013德國移民條件:
1.要求申請德國投資居留的申請人具備3年以上較好的經商經營背景和大專學歷;
2.德國投資居留的投資人在德國注冊成立一家公司,最少注冊資金是2.5萬歐元;
3.大專或等同學歷;
4.在德國設立公司獲得批準成立后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年齡未滿16周歲)可以獲得德國的居留簽證,持此居留簽證的申請人及其家庭可以納入德國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計劃中。
2019德案規定申請條件:
1.申請人年齡60歲以內;
2.具備德國官方教育機構認可的本科學歷和學位證明;
3.具備一份高薪年收入總額不低于52000歐元(稀缺人才可適當放寬);
4.擁有德國雇主出具合德的勞動合同,并且薪酬符合申請德國歐盟藍卡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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